增值税在纳税申报成功了之后,应该怎么作废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首先,去国税局找专管员,说明情况后把申报成功的作废掉后再重新申报。
日常工作中涉及到发票作废的情况有几种呢?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增值税申报表作废后还能再申报吗?
如果在申报期内且没有进行”全申报”的话,可以把申报的数据作废,重新进行填报;如果进行了”全申报”则需要到税务局修改数据;如果已过申报期,则不能进行修改了,只有先把税交了,以后月份再来抵扣,申请退税就比较麻烦了,税务局一般都不会办理的。
以上就是有关增值税申报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