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以法定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形式,为政府部门购买货物或劳务的行为。以下是关于政府采购账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会计分录

  一、采用财政全额直接拨付方式

  事业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把本单位自筹的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统一划拨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

  借: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贷:银行存款

  按合同约定需要付款时,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预算拨款申请书和其他相关采购文件,收到财政部门开具的拨款通知书及相关凭证时,再按实际支出做账:

  借:材料/固定资产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预算资金负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负担的部分)

  采购结束后收到财政划回的节约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二、采用财政差额直接拨付方式

  事业单位购入所需物品:

  借:材料或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由本单位支付的部分)

                应付账款(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由财政预算资金支付的部分)

  收到财政部门开具的拨款通知书时:

  借:应付账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应收款:具体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财政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取得的预算内财政性资金补助,具体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部门预算经费申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