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库存商品在运输中或者出厂的时候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那么库存商品被退回报废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库存商品进项税额转出

  库存商品发货后因质量问题被客户退回报废,那报废的库存商品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库存商品因质量问题报废,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制造费用、生产成本与库存商品的关系

  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成本记入“生产成本”账户;生产车间发生的间接费用先要归集到“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再结转到“生产成本”账户中去,产品完工后再结转到“库存商品”账户,表示完工产品的成本,都是存货的构成内容。

  以上就是有关库存商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