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发放员工工资,由于多发或者多计提导致工资退回的,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退回工资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放工资后,退回工资的,一般分为2种情形,一种情况是企业会计分录的计提和发放本身没有问题,只是出纳人员多发了工资的,这种情况下,出纳收回多发放的工资即可。另外一种情况是企业本身计提了多的工资,发放工资的时候按计提的金额支付的,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冲减多发放的工资和多计提的工资。
计提和发放工资的账务处理
计提工资、社保时: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这个是用于部门内容的支出的,如果是销售用途就计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同上)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次月发放工资时: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注意这时候就是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这时候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全部上交)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社保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的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