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股东由于资金问题,可能会向公司提出借款,股东向公司借款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股东向公司借款分录

  股东向公司借款,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如何理解?

  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借方增加额表示资产增加,贷方增加额表示资产减少。

  其他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股东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操中,企业暂收的,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实际项目来设置二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