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向员工个人借款时,可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向员工借款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员工
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贷:银行存款
公司向借款人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
公司向员工个人借款,借款的利息若要在税前扣除,则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属于借款方,那就必须要有利息发票才能进行税前扣除;
2、公司和个人需要一起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
3、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满足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要在这个利率计算范围内并且获得发票才能进行税前扣除。
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
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企业(保险)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为了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各项其他应付款的产生和消失,公司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用来反映企业各项其他应付款的产生;借方用来反映各项其他应付款的支付;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在期末时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还应按照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