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低值易耗品主要有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应按其价值大小和使用期限长短确定相应的摊销方法。
企业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主要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转入"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账户的摊销方法。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短,一次领用不多的物品。
分次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预计的使用时间,分次将平均价值摊入费用的摊销方法。这种摊销方法费用负担比较均衡,适用于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物品。
五五摊销法即五成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一半,废弃时再摊销一半的摊销方法。这种方法,计算简便,但在报废时的摊销额较大,均衡性较差。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区别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不变。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年限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期一般为一年,不过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来摊销。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