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存货,发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成本核算,那么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都有什么?

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有两种核算方法,包括实际成本核算以及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法,则在存货发出时,要在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作出选择。

  二、按照计划成本进行存货核算,则要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单独核算,最终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存货成本是存货在订货、购入、储存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存货短缺造成的经济损失。

  包括:

  (1)购置成本。指购买货物、取得货物所有权所花费的费用,通常包括货物的买价、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它主要取决于购货数量和单位购置成本两个因素。

  (2)订货成本。指订购货物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采购部门费用、订货过程中的文件处理费、邮电费等。可用一定的方法将其分为变动性和固定性两部分,其中变动性订货成本是与订货次数直接相关的费用,固定性订货成本是维持采购部门正常活动所必须的费用。

  (3)储存成本。指在储存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仓库房屋的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和占用资金的利息等。也可用一定的方法将其分为变动性和固定性两部分,其中变动性储存成本是指与储存数量直接相关的费用,固定性储存成本则是维持一定的储存能力所必须的费用。

  (4)缺货成本。指因未能储存足够存货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存货短缺引起的停工损失、少生产产品而损失的边际利润、因延期交货而支付的罚金以及在商誉上的损失等。缺货成本取决于保险储备量,保险储备量越高,缺货的可能性越小,缺货成本越低;反之,缺货的可能性越大,缺货成本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