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费时,单位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科目,个人部分,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社保费科目,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单位和个人社保如何做账?
1、计提社保费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员工部门计入对应的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
3、最后缴纳社保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什么是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贷方登记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