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捐赠业务时,以实物捐赠的,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捐赠实物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实物捐赠并非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是企业的经营常态,而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因此,认为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处理,而应该按成本转账,还要调整本年利润。我们还需要考虑税前捐赠扣除的情况,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比例是12%。
营业外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以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所发生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所发生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在查明原因处理时按确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罚款支出,指企业由于违反税收法规、经济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种滞纳金和罚款。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