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采取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这两种方法有着一定的区别,那么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并不一样,成本法主要适用于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那些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投资单位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也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
权益法和成本法是长期投资的两种核算方法。在确认长期投资时,权益法是以投资方占接受投资企业的权益的份额来做账;成本法是以投资方实际投入的成本做账。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除此之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
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相反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借记)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或借记)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