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股权转让交易中,一般会涉及过渡期损益的问题。过渡期损益,可以理解为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产生的亏损盈利。对于股权转让过渡期损益,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股权转让过渡期损益

  股权转让过渡期损益怎么做账?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过渡期损益皆由卖方承担,既不会影响标的资产的净资产金额,也不影响商誉的价值。

  当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且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用公式表示为:处置损益=出售所得价款-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原记入资本公积中的金额时,也应进行结转处理,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股权转让过渡期损益计入资本公积,其分录的做法如下: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为借方余额,则应在贷方冲减)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如为贷方余额,则应在借方冲减)

               投资收益(倒挤)

  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分录做法:

  如果是损益调整明细科目,则会计分录的做法如下: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股权转让过渡期如何理解?

  所谓股权转让过渡期,是指在股权转让交易中,从出让方与受让方双方签订收购协议之日或者约定的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正式办理转让交割的期间。

  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不同的股权转让项目,其过渡期长短也不一,短则几天,长则几周、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的状态,会产生盈利和亏损(期间损益)。经营盈利的,会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亏损则反之。在法律性质上,过渡期损益不属于物的孳息,也不同于物的增值,其属于民事主体意思自治范畴内的交易作价调整因素。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的经营状况会涉及交易双方的利益,可能会影响交易双方对于股权价值判断的前提和假设,涉及不确定性和风险分担问题。因此,在过渡期较长的股权转让项目中,交易双方在股权转让交易中经常需要对期间损益的归属问题进行考虑和安排。

  股权转让的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