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委托第三方对商品进行加工时,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包括发出原材料、支付加工费、收回加工商品进行入库三个方面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商品入库怎么做账?
1、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加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原材料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受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或制造费用)
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