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实务中可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相关核算。对于公益性捐赠,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公益性捐赠分录

  公益性捐赠分录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捐赠的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支出不分公益救济性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营业外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等。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在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的那部分后的余额后进行分情况处理:如果工程项目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应当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具体为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数,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收到捐赠款分录

  收到捐赠款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