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应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折旧处理。那么哪些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确定折旧范围时,要注意什么?
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哪些?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比如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入销售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入管理费用—折旧费。其具体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折旧费等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预期使用的期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