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等会计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分录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会计分录

  1、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进行认证抵扣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根据发票内容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时,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算,待发票认证抵扣时,则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认证核算。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对于商品生产、流通或者是劳务服务等环节的新增加值或者是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是提供加工和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都需要根据增值税的条例规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来说都是由消费者负担的,商品没有增值的部分是不增税的,是有增值的部分才需要征税。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