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某些特殊经济行为,符合条件的可免交增值税,免交增值税时一般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免交增值税分录

  免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在月底免征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3、企业在进行相关的增值税在减免之后,同时销售时的税金及附加费也要减免,则同样将他们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中进行核算。

  免征增值税的情形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这里的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不属于相关的农产品免税范围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相关的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相关的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行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如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等。

  (七)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

  (八)企业销售自己的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