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一般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分录
出售商品收到价款时,
1、实现销售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主营业务成本是什么?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贷记该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