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的赔偿款业务,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或者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收到的赔偿款,应如何做账?

收到赔偿款做账

  公司收到赔偿款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比如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盘亏,由有关责任人员的赔款,或者遭受意外损失应向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收取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医药费、房租费等;存出保证金,像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支付赔偿款的会计分录

  公司支付给别人的赔偿款,一般情况下,赔偿款不属于公司的经营生产中发生的费用,根据会计有关规定,一般将支付的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