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补偿款费用,一般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等进行有关核算,收到拆迁补偿款时,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属于政策性搬迁而收到的补偿款,全额计入“专项应付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什么?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专项应付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在“专项应付款”账户下,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为了反映应付、暂收专用款项的增减变动,应设置“专项应付款”账户组织核算。专项应付款或专项暂收款发生时贷记该账户,支付各项应付、暂收款时,借记该账户。贷方余额为专项应付款实有数。
专项应付款属于“非流动负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