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会有不少会计小伙伴询问借款方面的问题,这两天,就有一位会计小伙伴问到:公司老板借款给公司运转,怎么样才能合理地避免缴纳20%的个税?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合理避免这个问题。会计网接下来给大家用实操例子讲讲,大家就明白了。
例子:假如甲公司近期资金运转有点困难,需要借款100万元,甲公司的老板个人账户里边有足够的资金,甲公司的财务就建议直接借老板个人账户里边的资金帮助公司进行继续经营,并且支付相应的利息,而同期贷款利率是没有超过银行的。
这时,会计小伙伴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既然是以老板个人的名义借款给公司,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那么老板就需要缴纳20%的个税,同时还会存在着利息发票、需要进行缴纳3%增值税的问题。
然而,肯定很多老板都不愿意的,会计就会很头疼,该怎么进行处理才合适?
其实也不难,会计不用头疼,上面头疼的问题主要是老板以个人的名义借钱给公司而产生系列需要缴纳的税费,那我们不以老板个人的名义借款给公司,自然不存在这些问题了。
那我们怎么样才能不以老板的个人名义借款给公司?其实,只需要用老板个人存单做抵押,公司通过银行贷款100万元,这样就可以避免老板缴纳个税的问题。
老板用存单向银行抵押,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这时候贷款的主体就是公司了。既然贷款的主体是公司,那么公司取得的银行利息发票就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也不会存在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而支付给银行的利息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纳税人也变成了银行。此时,会计小伙伴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当然,上面所说的情况是公司向老板支付利息时所产生的税费问题,如果公司不支付老板利息,自然就不会存在以上所说的税费问题了。
那么,在做账务处理时,会计分录如下:
我们也会经常遇到老板想公司借款的情况,也有会计小伙伴问过小圈,老板向公司借款合理吗?
一般情况下,老板向公司借款是不合理的,除了一些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
可往往很多时候,经常会遇到老板向公司借钱的情况,又不能不处理。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老板向公司借款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一年,否则会被判定为是公司对老板的个人分配利润,这时候是需要对这笔借款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我们可以看一下相关文件规定:
那么,在做账务处理时,会计分录如下:
这时候如果真的要借款给老板,财务妥当的做法是让老板和公司签订合同,这样就相当于把老板当作通员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社保缴纳,每月进行工资发放,一切就合理合法。而且这样借款给老板的支出也可以当作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这样可以减少公司的利润,也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也能减少负担。
通过以上的解释,你对老板借钱给公司、公司借钱给老板相关问题有一定的了解没?
本文为会计交流圈公众号原创首发,作者: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