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企业有时会异地进行安装服务,这时就需要预交企业所得税,预交时会涉及到应交税费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建筑安装企业预交所得税分录

  建筑安装企业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1、预缴建筑安装预交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实施项目法施工的,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应在月末,向施工企业所属总机构或者二级分支机构结转:

  借:内部往来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季度或月度预缴

  根据季度或者月度实际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笔分录只能由建筑单位总机构或者二级分支机构编制。

  3、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税法计算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建筑业外地预缴税款的会计分录

  1、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2、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税源大小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总收人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额。净所得额的大小决定着税源的多少,总收人相同的纳税人,所得额不一定相同,缴纳的所得税也不一定相同。

  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企业所得税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所得税的负担轻重与纳税人所得的多少有着内在联系,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征,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征,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征,以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

  3、税法对税基的约束力强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如果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家税收法规抵触的,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这一规定弥补了原来税法服从于财务制度的缺陷,有利于保护税基,维护国家利益。

  4、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一般是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办法。对经营时间不足1年的企业,要将实际经营期间的所得额换算成1年的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