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的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时,按规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一般计入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房地产预缴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
1、预交土地增值税时:
借:预付账款——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结转至“应交税费”科目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预付账款——土地增值税
3、结转税金及附加时:
借: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是指单位和个人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获取收入需要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也就是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特地增值税不包括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应交税费是什么?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税费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