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时,购货方由于某种原因,而要求退货,对于退回的货物一般会涉及到库存商品等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如果商品发出了并已发生了纳税义务,在退回时需要考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购货方享受了现金折扣,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将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退给购货方,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的金额)
什么是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