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捐赠业务时,可设置“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或“库存商品”等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如何编制?
捐赠的会计分录
1、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对外捐赠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营业外支出科目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科目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期末,企业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接受捐赠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
捐赠固定资产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中: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以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所发生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所发生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在查明原因处理时按确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罚款支出,指企业由于违反税收法规、经济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种滞纳金和罚款。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