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有时会把不需要的机器捐献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对于公司捐赠机器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编制?
公司捐赠机器的会计分录
1、对于对外捐赠的机器,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的会计科目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如果是接受捐赠机器的,那么就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是为营业外收入。
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含税的公允价值)
非货币性的公益性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