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企业的职工而言,发放工资时一般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建筑工人工资会计分录
建筑业支付工资工资时,会计处理如下:
计算应付职工工资: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等
什么是工程施工?
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
建筑业相关会计分录
1、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生的材料费用
借:管理费用/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库存现金(或应付职工薪酬等)
4、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指的租赁)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5、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6、月末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倒挤)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