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对于国内信用证,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国内信用证分录

  国内信用证的会计分录

  企业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用于支付供货单位的购货款项。

  根据开户银行盖章退回的“信用证委托书”回单,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

         贷:银行存款

  支付开证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企业在收到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以及所附发票账单,并经过核对无误后,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

  企业收到没有用完的信用证存款余额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

  国内信用证可以支取现金吗?

  国内信用证只可以用于转款结算,不可以支取现金。在我国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在有效期内,没有经过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的银行不可以撤销或者修改该证。申请信用证需要去银行办理,并且需要缴纳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