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对于企业发生的存货清查业务,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存货清查的账务处理
(一)存货的盘盈
根据存货报告所列金额,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于企业日常收发货的计量或计算错误造成的。存货结余可以冲抵管理费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因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耗造成存货损失的增值税,转入“待处理财产的损益”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发生盘亏的存货,应当按照盘亏原因进行调拨。属于限额内损失,是存货日常收发计量的误差,经批准后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因过失而需要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存货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其他不能弥补的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