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是盘点后存货的账面结存数大于实际结存数的情况,处理盘亏存货业务时,应根据亏损的具体原因编制其会计分录。

存货盘亏做账

  存货盘亏的账务处理

  存货发生的盘亏,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二)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根据造成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和收发计量差错造成的短缺,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属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或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公司赔款和过失人赔款,然后将净损失计人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公司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支出。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