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待费属于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接待费分录

  接待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五。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足够的有效证明或者材料,证明真实发生。不能提供的,不得税前扣除。证明材料的内容包括支出金额、业务用途、与客人的业务关系、招待时间和地点。

  企业投资者、职工的个人招待费、业余爱好费,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招待费的具体范围

  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的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宴请、工作餐费用;

  (2)企业生产经营纪念品的费用;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旅游景点、交通等费用;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业务相关人员差旅费。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严格区分商务招待费和会议费,不得将商务招待费挤进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等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法律证据,否则不得税前扣除。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必须按规定的科目收取。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费用,不按规定隐藏在其他科目的,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