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时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了销售发票后确认收入,同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已销商品成本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
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交通运输收入”;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营业收入”。
什么是主营业务成本?
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会计期末时,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贷记该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