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对外销售时,有些包装物会随货物一起销售,对于借出的包装物,应计入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出包装物分录

  借出包装物的会计分录

  借出

  ①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②结转成本时(出借中的损失费用折旧之类)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借出期间

  ①结转发出成本(这里所表示的是实际成本的计算)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②收到押金时(这里注意在押金退回时,做相反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③没收押金(这里可以销售包装物)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操中,企业暂收的,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实际项目来设置二级科目。

  周转材料是什么?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使用的材料等。

  为了核算施工企业所有在库和在用的周转材料计划成本,应设置“周转材料”账户。借方登记在库和在用数;贷方登记领用、报废、短缺或退库数;余额表示在库和在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