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性员工如在生育期间不能工作的,可获得国家所发放的生育津贴。对此,很多企业的财会人员并不清楚这部分的生育津贴怎么进行账务处理,下面会计网就跟大家详细讲解。
收到生育津贴如何做账?
企业收到社保局的生育津贴一般企业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是企业平时已经支付给生育的员工工资,该补贴可以冲减企业对应的费用。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工资等
第二种是如果企业平时没有支付给生育员工工资,那么该款项应该由公司支付给员工,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生育津贴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内容包括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其他应付款:指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范围包括: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生育津贴与个人工资有关系吗?
生育津贴拿多少钱,和自己个人工资完全无关,是按照单位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生育津贴 = 上一年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 / 30 天 * 产假天数。假设单位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是 10000 元,顺产的话,可以领到 10000 / 30 * 98 = 32666 元。剖腹产的话,产假多加 15 天,可以领到 10000 / 30 *(98+15)= 37666 元。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