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商品收到银行汇票时,会计人员可将其计入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有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银行汇票分录

  收到银行汇票的会计分录

  收到银行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用银行汇票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支付银行汇票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是什么?

  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其是否附息分为附息商业汇票和不附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既可以依法背书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交通运输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