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时,会计人员通常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库存商品”“库存现金”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对外捐赠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1、库存商品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只要符合视同销售条件,增值税上不管企业账务处理是按销售处理还是直接按成本结转,均要求按公允价值(单位产品售价)计提销项税额,而不能按成本价计提销项税额。
2、以货币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等。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