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我国对现金的控制十分严格,那么开户单位可以在哪些范围使用现金呢?
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什么是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各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
关于现金收支的知识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