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附加税是国家为落实“科教兴省”战略而征收的一种税费,在企业缴纳这种税费时一般计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有关会计分录是什么?
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附加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税金及附加是什么?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应收账款是什么?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即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