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支出的扶贫资金,一般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银行存款科目核算,有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支付扶贫资金分录

  企业支付扶贫资金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扶贫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增加在借方,减少在贷方。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盘亏:资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处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发生的债务重组行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罚款支出: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罚款支出。

  非常损失: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常的财产损失。

  捐赠支出:实际发生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支出。

  其他: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支出。

  银行存款的借贷方向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现金是指库存以备日常零星支付的货币。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应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银行存款为资产类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存在银行结算户的款项。期末余额一般出现在借方,反映公司银行存款的增加。

  特殊情况下,余额也可能在贷方出现,这时候表示公司存在未达账项,要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也需要检查是否记错(如方向记反、支出重复记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