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通过应交税费科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相关核算,相应会计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的会计分录
1、按规定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红字)
2、实际抵减应纳税额时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银行存款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只需计提即可,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3、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应交税费是什么?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企业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