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增值税是可以进行加计扣除的,对于加计扣除的增值税会计分录该如何编制?
增值税加计扣除的会计分录
1、当期可抵扣的加计扣除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不可抵减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扣除额抵减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增值税应缴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比当期进项税额大时,两者之差为正数,当期需要缴纳税款;相反,当期进项税额比当期销项税额大时,两者之差为负数,则当期不用缴纳税款,作为留抵税额待下期留抵。
进项税额比当期销项税额大时,形成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