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时能够进行背书,那么具体来说,商业承兑汇票应该如何背书呢?相关具体操作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

  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按其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商业汇票的当事人

  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首先是出票人,当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以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

  第二,收款人是指实际收到商业汇票上所述的汇票金额的人。

  第三,付款人,即实际支付商业汇票金额的人。

  电子商业汇票的特点

  电子银行承兑的所有要素都以电子方式记录,通过银行的系统渠道进行流通。交易可以足不出户,快速回款,票据和托收零在途。

  用于收款。直接提示持票人向电子票据系统中的票据承兑人付款,不存在票据瑕疵,不存在退票可能,可在当天付款。

  开具发票。所有开票操作均在网上银行进行,开票成功后可直接将发票发到供应商的电汇账户,开票时间可缩短至1-2天。

  背书。发票背书只需登录网上银行提交,经银行处理后,供应商可即时登录网上银行签收发票并收到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