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又名城市城建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依法计征的一种税,那么城建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城建税分录

  城建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城建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的税率是多少?

  城建税的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为四种,其包括: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和镇,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为乡村,税率为1%

  4、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税率为1%

  纳税人所在地指的是纳税人住所地或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其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征免规定

  城建税的征免规定如下: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特点

  城建税具有以下特点:

  1、城建税税款为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2、城建税属于一种附加税。

  3、城建税是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

  4、城建税征收范围较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