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方法一般有四种,分别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法。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具体介绍如下: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指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按照这种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额,计算的提取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都是相等的,折旧的积累额呈直线上升趋势。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也是直线法的一种。
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双倍直线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它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注意:要求在倒数第二年改为年限平均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时候除了最后两年之外是不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的。
最后两年每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净残值-以前年度累计折旧)÷2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期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