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费是指国家预算用于行政机关、党派、团体、外交事务方面的费用。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政协、人民团体及驻外机构的经费和补助费,出国费,招待费,国际组织会费和向外国的认捐、救灾、馈赠等费用。党和国家领导、组织国民经济,进行外交事务活动必要的财力保证,属于非生产性支出。
行政经费按预算科目分类,可分工资、福利、公务、业务和其他费用等“目”;按费用性质分类,可分劳动报酬性、生活津贴性、福利补助性、劳务补偿性、公用性等经费。国外行政经费主要包括行政支出,国务活动支出,立法、司法、监察支出,公务人员退休及抚恤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项。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为了控制、压缩和节减行政经费的支出,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精简机构,控制公务人员编制;控制行政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集团购买力;按计划、规定用款;严格行政经费审批制度;全面实行定期审计,严肃查处违纪者;提倡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反对铺张浪费。
国家行政机关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年度预算,经国家权力机关批准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行政经费专款专用。世界各国在行政经费支出管理上,一般均遵循利益、经济、认可和剩余原则,即力求最大社会效益;厉行节约、追求经济效益,严格按预算开支,法制认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国家行政经费开支一般限制在国家财政总支出的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