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

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是中小企业的一种类型。其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的特点

  1、组织管理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缺乏管理工作内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组织结构,有正式的管理工作内容。

  2、金融支持方面: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由合作伙伴共同出资,与正式的融资渠道有融资联系。

  3、固定资本方面:微型企业固定资本少,经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粗糙而简单,且大多是家庭生活用品。中小企业拥有机器、设备与专门的场地。

  4、销售模式方面:微型企业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中小企业与产品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有联系。

  5、薪酬制度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薪酬制度。中小企业有正式的薪酬制度,实行了岗位工资制。

  6、生产运作方面:微型企业有十分相似的经营模式,大部分是以“前村后店”的模式组织生产运作;缺乏质量管理;采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和手工艺;运作方式灵活而富有流动性。中小企业有一定的采购、生产、存货和质量管理制度;有一定的竞争战略选择。

  7、人力资源方面:微型企业员工以家庭成员为主,且大都是通过正式的就业渠道不能就业的人。中小企业有一定的招聘制度,进入企业的员工大都接受过专门的专业训练。

  8、财务会计方面:微型企业没有也不需要建立正式的会计科目,少量而不规范的会计活动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缴的税费。中小企业存在面向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

  微型企业的作用

  1、减少贫困的有效途径。

  2、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

  3、培训大批的企业家,提高了民族素质。

  4、培育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

  5、和谐发展的重要稳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