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支出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赔付支出”会计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赔付支出是指保险公司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赔付支出是什么科目

  上述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上述再保险合同又称为分保合同或第二次保险合。再保险也被称为“分保”。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赔付支出包括内容

  赔款支出的内容包括直接赔款、直接理赔费和间接理赔费。

  直接赔款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款。直接理赔费用,是指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相关费用,包括专家费、律师与诉讼费、损失检验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间接理赔费用,是指除直接理赔费用之外的其他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理赔勘查费、通赔代理费用等。理赔勘查费是指保险事故勘查理赔过程中发生的与保险事故勘查定损直接有关但不能准确分清到赔案的相关费用,包括差旅费、调查取证费以及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通赔代理费用是指公司系统内部各分支机构之间互相代理理赔处理,根据内部清算所产生的代理费用。

  直接赔款应在实际支付赔款时确认,并直接计入相关险种的成本;直接理赔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相关险种的赔款支出;间接理赔费用按照当期理赔案件数目或其他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相关险种的赔款支出。代位追偿款、收回错赔骗赔款及损余物资折价应冲减赔款支出。

赔付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借记“赔付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2、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应当确认的代位追偿款,借记“应收代位追偿款”科目,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收代位追偿款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代位追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坏账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坏账准备。

  3、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应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损余物资”科目,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处置损余物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损余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损余物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4、再保险接受人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应按账单标明的分保赔付款项金额,借记“赔付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