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但由于特殊情况,有时也会出现退税的情况,那么企业发生退税时,应该如何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退税的会计分录
发生退税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在本年度退回的情况: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结转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2、在下年度退回的情况: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如果是政策退税的处理,则按“政府补助”处理即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所得税退税
三、留抵退税会计分录:
根据我国最新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
1、月末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算法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然后应该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月末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算法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应该做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五、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在取得退税款时,企业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该做好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