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自然灾害是我们无法控制并且不可避免的,当企业商品因自然灾害发生损失时,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商品发生自然灾害损失

  商品发生自然灾害损失的会计分录

  由于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损耗,应先计入的科目是“待处理财产损溢“。关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营业外支出属于费用类科目,做账时借方为增加。

  1、批准前,需要调整账簿,为了达到账实相符做如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2、有关部门批准后,依照批准的处理意见,通常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什么是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例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