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资产借方科目登记企业取得的抵债资产,贷方登记企业处置的抵债资产,期末期末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取得的尚未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抵债资产在会计实务中也指金融共用的“抵债资产”会计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
抵债资产科目核算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抵债资产科目可按抵债资产类别及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科目,比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商业银行在发放了抵押贷款且不能收回时,可依法取得该资产,并按有关规定处置抵债资产:
(1)取得抵债资产
取得抵债资产时,应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抵债资产
贷款损失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贷:贷款——本金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
(2)处置抵债资产
商业银行将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进行处置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营业外支出
贷:抵债资产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
(3)将抵债资产转为自用资产:
当抵债资产可以为商业银行利用时,商业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取得以后,未处置或未转为银行自用之前,若发生减值,也应计提减值准备并记入“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应于处置或转为自用时与“抵债资产”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出。